我院感染控制处开展可回收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
规范管理工作专项督导检查
为进一步贯彻《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落实感染控制处新发《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使用后输液瓶(袋)管理制度》,6月26日上午,感染控制处联合后勤管理处、国天物业对我院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回收流程的管理进行了现场督导检查。
检查中发现,科室能够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收集分类医疗废物,对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独立盛装、无混放现象,科室与物业收集人员能够做到现场交接、称重、双方签字,做好可回收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的登记记录。收集人员每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将可回收的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运送至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并与回收单位人员联系进行回收。
我院可回收的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管理规范,流程合理,有效地杜绝了可回收的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的流失、扩散。
供稿: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