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医学伦理审查委员会简介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医学伦理审查委员会现设主任委员1名、委员14名,秘书1名,共计16人;委员专业背景情况:医学专业11名、非医药专业3名、法律专业1名。
伦理委员会设独立的办公室和档案室,办公设施齐备,能够满足伦理审查工作的需要。伦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伦理委员会日常工作,受理试验项目审查申请、组织开展审查工作、提供伦理相关问题咨询服务,组织开展委员培训,负责档案管理、经费管理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伦理委员会主要工作任务是对项目的科学性和伦理合理性进行独立和及时的审查,并根据伦理审查工作的需要,不断完善管理和制度建设,不断修订相关管理制度、审查申请指南和标准操作规程,旨在保证受试者尊严、安全和权益,促进临床试验和临床研究科学、健康地发展,增强公众对药物临床试验的信任和支持。
我院伦理委员会的审查范围包括药物临床试验项目、医疗器械临床试验项目、医疗新技术新项目、涉及人的临床科研项目。审查类别包括初始审查、跟踪审查和复审。审查方式为会议审查(主要审查方式)、快速审查和紧急会议审查。
伦理委员会通常每月召开一次例行审查会议,对研究项目进行初始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为评估研究方案的设计与实施、试验的风险与受益、受试者的招募、知情同意书告知的信息、知情同意的过程、受试者的医疗和保护、隐私和保密、涉及弱势群体的研究等)和跟踪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为修正案审查、研究进展审查、严重不良事件审查、违背方案审查、暂停/终止研究审查、结题审查)。
办公室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和平路五段二号门诊楼三楼临床研究中心伦理审查办公室
办公室邮箱:fssyll@163.com
办公室电话:0416-5082519、0416-2603709
联系人:崔建娇、曹宇
锦州市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版权所有
辽宁华睿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支持
本站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诊断及医疗依据
扫一扫进入互联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