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
锦州医科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一批调剂复试工作安排
2024-04-10 来源: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根据国家、辽宁省相关文件精神及锦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实际情况,由锦州医科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承担的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一批调剂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时间

    2024年4月14日

    二、复试名单

4月14日第一批调剂复试考生名单

    三、复试地点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老楼门诊5楼住培办公室

    四、复试方式

    复试方式采取现场综合面试方式进行。

    五、参加复试相关要求

    (一)参加复试考生务必于2024年4月10日15:00前加入QQ群,群号:548941783。

    (二)参加第一批调剂考生务必于4月11日16:00前按照下述材料顺序将材料扫描形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上传至(http://jzmu.yzsystem.com)。

    1.应届毕业生须提供:

    (1)《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2)身份证(正、反面);《政治审查表》(须加盖本人所在学校党组织公章);

    (3)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码在有效期内)及盖有本人所在学校红色公章的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和学生证;

    (4)本人签订的《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5)考生须按照要求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单(检查时间在三个月以内)。

    2.往届毕业生须提供:

    (1)《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2)身份证(正、反面),《政治审查表》(须加盖本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公章,无工作单位的往届生可由家庭所在地的街道党组织盖章);

    (3)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码在有效期内)及本科毕业学校或本人档案所在管理部门盖章的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毕业证和学位证(报考对学位证无要求专业的考生,若无学位证需写情况说明)。专升本考生,需看专科与本科专业是否一致;

    (4)本人签订的《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5)考生须按照要求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单(检查时间在三个月以内)。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需提交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检索证明、封面、目录、正文第一页)、进修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三) 参加第一批调剂考生当日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审核材料(纸质版)。如未能提供相关证件,请填写《锦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未能提交个人证件原件说明》。

    (四) 8:00-12:00参加复试考生务必于复试当日7:00前抵达复试候考区,13:00-18:00参加复试考生务必于复试当日12:00前抵达复试候考区。

    (五) 参加复试考生进入候考区后,将复习资料及电子设备(手机、电子手表、电脑等)等个人物品一并上交,待复试结束后领取个人物品,并即刻离开复试地点。对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六) 复试开始前,考生随机抽取复试顺序号,按序号顺序依次进行复试。

    (七) 考生进入考场后,向考官和工作人员出示复试顺序号,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考官和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考号、毕业院校等包含个人身份的信息。对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八) 考生进入考场后,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复试试题包含: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2.“专业基础知识测试”2道题,共40分(20分/题);

    3.“英语能力测试”2道题,共30分,听力(15分)、英译汉(15分);

    4.“综合素质测试”2道题,共30分(15分/题)。

    共计100分。面试时间≤20分钟,每道题不单独计时。“专业基础知识”考试科目为临床医学综合(内科学、外科学、儿科学、妇产科学)。

    (九)关于加试科目的说明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及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加试《解剖学》、《病理生理学》两门科目。每门加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加试科目单科成绩均≥60分视为合格,加试科目单科成绩<60分视为不合格,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六、复试成绩使用

    (一)复试成绩<60分,不予录取。

    (二)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总成绩总分为100分,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经上述计算而成,其中初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的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总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此项不作量化计分,仅判定为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考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鉴于部分考生无法完成体检工作的情况,涉及此情况的调剂考生可将延迟提交体检报告申请,附到其他需审核的复试材料中并主动向资审老师说明情况。补交的体检报告(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应不超过我校发布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期。

    八、其他

    (一)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被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复试。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录取;复试过程中存在违纪和作弊行为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轨培养。不需要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及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正在参加住陪的考生不得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如因考生隐瞒真实情况,最终录取为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填报遵循志愿优先、成绩优先原则,总成绩排序参照录取总成绩排序原则(总成绩相同,以初试成绩为准;初试成绩相同,则以外国语成绩为准),由高到低在拟录取二级学院、专业及研究方向下依次选择规培基地。

    (四)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在报考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必须在被录取前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定向就业手续办理,并与我校签订定向合同。如果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培养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或不能调档影响被录取或无法录取的结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医学学士学位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被录取的新生须当年入学,如有特殊原因,经考生本人书面申请、学校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报道。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七)新生报到后,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通讯方式

    通讯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和平路五段二号

    邮编:121000

    联系单位:锦州医科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

    研究生部联系人:张老师

    咨询电话:13082418335 

附件1:锦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考察表

附件2:锦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附件3:锦州医科大学2024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体格检查表

附件4:锦州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证件未能提交证明

附件5:锦州医科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延迟提交体检报告申请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官方抖音
视频号

锦州市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版权所有

辽宁华睿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支持

本站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诊断及医疗依据

互联网医院
互联网医院

扫一扫进入互联网医院

X
互联网医院
互联网医院

扫一扫进入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扫一扫进入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官方抖音

扫一扫进入官方抖音

视频号

扫一扫进入视频号

智慧诊疗
智慧诊疗
返回顶部
关闭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