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荣获 “锦州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称号
日前,市民委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授牌大会上,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被授予“锦州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称号,是全市医疗单位中唯一获此殊荣的医院。医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梁冰代表医院接牌,并作典型交流,介绍了医院在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过程中的主要做法和基本经验。
近年来,医院紧紧围绕“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立足本职,扎实工作,同心同德,不断进取,为维护少数民族同胞健康,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今后工作中,医院将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探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新思路、新方法,建立健全推动民族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带动我市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向前推进。
文:徐晓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