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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奉献,生命永续--记49岁器官捐献者李国华
2014-05-28

 

博爱奉献,生命永续

                               ——记49岁器官捐献者李国华

    2014年5月28日17:47,辽宁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18号手术室中进行着一台神圣而意义非凡的生命接力,在场医护人员围绕逝者深切的默哀,升腾着对逝者的无尽崇敬与哀悼。49岁的李国华,在省红十字会与中国医科大学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成功捐献肝脏肾脏,成为辽宁附属三院乃至锦州地区首例器官捐献者。

    “人道、博爱、奉献”49岁的李国华用生命诠释着神圣的红十字精神。“如果我离开了这个世界,我希望用我的眼睛让别人重见光明,让我的心脏在别人身上重新跳动,把我的器官移植到其他病人体内,挽救一个又一个因疾病而沦陷的家庭!”这是一位普通的铁路工人的遗嘱。李国华自2012年患病起,捐献器官的念头就在这个中年男子心中扎根发芽。5月25日,李国华的病情日益恶化,反复脑出血并出现脑疝,李国华的妻子见其病情不见好转,主动找到附属三院神经外科主任王耀东,提出丈夫捐献器官的想法,希望他的生命以另一种超凡的价值延续下去,造福更多身陷疾苦的人们。

    2014年5月28日17:47,李国华静静地离开了我们,然而高尚的情怀与无限的大爱将化作另一个生命的新生,久久的绽放。

 

 

                                 文:董兰萍、马聪

                                 摄影:马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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