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管理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全自动医用PCR分析系统(包含核酸提取仪)
2025-03-26 来源: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招标编号:JYDFSSYZC20250320)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锦州市

一、招标条件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全自动医用PCR分析系统(包含核酸提取仪)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5万元,招标人为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全自动医用PCR分析系统(包含核酸提取仪)1套,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全自动医用PCR分析系统(包含核酸提取仪);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货物及相关服务。

3.2 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

3.3 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 ;

3.4供应商应具有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设备的信息须与产品备案证一致)。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25日09时00分到2025年03月27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3月25日至03月27日 9时至16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天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领取文件时请携带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三套。以便招标备案。

五、投标资料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8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天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28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天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金融中心A座19楼)

七、其他

预算金额:15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50000元人民币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和平路五段2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416-399921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天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金融中心A座19楼

联系人:何女士

电话:0416-4590111

电子邮件:302638221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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